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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党代会、人代会及政府工作报告中

看中山律师的成绩与方向

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间,市十二届党代会及市十五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在市委书记陈如桂所作的党代会报告、市长焦兰生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市人大委员会代理主任王远明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多次出现了与我市律师相关的表述,这首先是对我市律师过去5年工作的肯定,也是今后五年我市律师工作的方向与目标。以下为您一一解读:

 

                    关于2012.1—2016.12五年来的工作

政府工作报告

我市律师的贡献

服务业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五年来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1.1%。

我市律师20132016年的经营情况可以发现,从2013年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活动以来,我市的律师的年度创收分别为15586.65万元、19197.21万元、23226.09万元、27862.12万元,成效显著。

信访秩序持续好转,“诉访分离”效果明显。社矫安帮服务中心实现镇区全覆盖。

这当中也有我市律师的付出与功劳。全市24个镇区的综治维稳中心均购买了律师服务,律师每月固定时间驻点值班。部分镇区以政府采购的方式购买了律师进驻戒毒社工中心,律师根据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安排在市信访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值班,义务解答群众咨询。

5年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65件,政协提案1148件。

我市的十四届人大代表(2名)及十一届政协委员(6名),五年来总计提出了建议51件,提案93件。

建成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整体和24小时线上法律服务平台。

实现了村村有律师(律师团队)进驻及“12348”线上律师值班。2016年,我市村(社区)顾问律师共为社(村)居审查合同1023份,提供法律咨询5575人次,提供法律意见326次。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我市律师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并创建了地方立法研究院、咨询专家库和基层联系点。

袁达松、程禹斌律师获聘为我市首届地方立法咨询专家。

市律协获市人大常委会设定为市基层立法联系点,2016年审议规范性文件42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据、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

市律协及律所通过参与了已制定《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及通过了二审的《中山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市政府积极开展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

我市律师参与了《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中山市公路管理规定》、《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中山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等地方保护规定。

 

                       关于今后五年的工作

党代会工作报告

我市律师工作的发展方向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律师是法制建设的生力军,全面参与市行业的目标。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

地方立法已成为中山律师的主战场,要求有深度、精准。

 

政府工作报告

我市律师工作的方向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这是一个新命题。如何理解集聚区,除了地理分布集中外,是否有其他标准,有待律师中的有心人精细考虑。

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优秀人才。

这需要制度的创新及执行的落实,给中山律师的创业增加了空间。

积极构建“政府+企业+重点人群”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政务诚信建设,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深化政务诚信建设,落实诚信红黑榜公布制度,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建设。

这无一不与律师的业务有关,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律师正是其中的参与者,又是制定规则的协助者。

加强政府引导,支持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小区业委会成立与运作属于民间自治范畴,这恰恰需要律师的全面介入,是律师业务的蓝海。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则是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的精细化、体系化、专业化方面的努力方向,也是做大做强中山法律服务业版图的途径。

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

这些都是中山律师的传统强项,也是优势项目,关键是在保持的基础上推进,创新。

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区建设,建立行政调解制度,构建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制度。

这又是我市律师拓展业务大好的机遇。我市已有律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行政应诉,并有7名律师获聘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

推进智库建设,吸纳社会和民间智慧。

市律协、市律师界知联会、市律政法律研究院就是典型的民间智库,从不同层面上凝聚业界智慧服务社会。

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策、减税降费、重大项目建设、就业、创业、公益事业、公共安全、教育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已成为常态,而相关纠纷宜呈日益增多之势。律师在强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对信息公开方面大有用武之地,包括引导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效回应市民的要求。

 

 

 

                                              作者:程禹斌 陈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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