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业界信息

市律协成立公职律师委员会工作

受省厅领导肯定

 

6月1日,省司法厅律管处占春红调研员一行3人,到市司法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调研,谭志勇副局长参加并主持座谈会,局公律司鉴科和市律协秘书处负责人,市公职所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公职律师(含岗位公职律师)代表和设岗试点单位代表参加了座谈。


会上,公职所律师向省厅调研组汇报了我市公职律师近年来参与政府部门法律事务、重大社会纠纷调处等方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介绍了我市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并针对我市公职律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等岗位公职律师试点单位代表也纷纷针对岗位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实习培训、本职工作与公职律师工作如何协调等问题与省厅调研组进行了讨论互动。


市律协秘书长、公职律师委员会主任周琬珉向省厅调研组汇报了我市律协成立广东省首个公职律师委员会的有关情况,并从市律协和市公职律师所如何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岗位)公职律师的监督管理的角度,从推动立法修改、完善机构设置、健全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谭志勇副局长提出,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开展至今已14年,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我市公职律师工作发展任重道远。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优秀法律专业人才加入公职律师队伍,为法治中山建设添砖加瓦;并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岗位)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占春红调研员对我市公职律师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她表示,中山市律协在全省顺利成立首个公职律师委员会,是对中央及省有关精神的积极响应,为公职律师作用发挥提供了更好的平台,经验值得推广。此外,她还就加强司法局与各试点单位的沟通交流、促进岗位公职律师在办理日常法律事务时亮出“公职律师”的牌子,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职律师社会认识度等方面,对我市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

 



Copyright © 中山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21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