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召开律所主任分组座谈会
6月13至20日,全市律师所主任分组座谈会分5组先后在菊城公证处会议室、律协三楼会议室召开,除官丽群、帅毅、登鼎、全永、皓粤、策言、宇之、广信君达等8家律所由非主任(合伙人)参会,冠伦所、御藏所主任请假未参会以及德元所主任未请假未参会外,全市其余75家律所主任(合伙人)均按时参加了会议,其中理事所在所由理事代表参会。市律协会长、秘书长以及市司法局公律司鉴科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更深入了解我市律师所情况,会议就通报近期市律协工作情况、听取各律师所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议题开展谈论。
一、通报近期对律所、律师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情况
由市司法局公律司鉴科、市律协通报近期对部分律所和律师给予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情况,以及看守所违规会见情况,要求进一步严格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备案工作,并希望各律所及时传达,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水平。
二、关于我市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市律协通报了按照市司法局和市律协按照谭培安市长在全市律师工作会议上的部署和要求,经征求全市律所和律师意见,就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存在的有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国土房管、社保局等政府部门存在的律师调查取证难问题进行核实汇总,形成《中山市律师执业权益保障面临的困难及建议》报谭市并获谭市批示的相关情况。律所主任会议认为,解决上述问题,主要应通过律协已成立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推进小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如召开座谈会、沙龙以及推动建立信息公开系统、推动法院出具调查令等方式解决。
三、关于我市律师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律所主任认为我市实施的人才引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我市律师队伍的健康持续发展,归纳起来律所主任的意见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种:1、大部分律所主任认为要适应我市目前律师新兴业务对人才的需求,适当放宽引进紧缺型人才(如新三板等金融法律服务)的门槛,但要采取有效措施留住人才,否则会适得其反,造成我市高端业务案源的进一步流失;2、部分律所主任认为放开市场会导致广州、深圳等周边城市被淘汰的律师进入中山市场,影响中山律师的整体执业环境;3、有小部分律所主任认为应全面放开中山律师进入市场。
四、关于协会培训工作主题的选择及侧重点的意见建议
大部分律所主任对我会的近期的培训工作给予了肯定,主要提出以下几方面的意见建议:1、建议注重培训的层次化、差异化,如考虑青年律师和资深律师的不同需求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对青年律师更注重业务和技能培训,对资深律师更注重律所管理的培训;2、业务培训应以实务培训为主,在以往注重邀请专家教授讲课的基础上,增大邀请法官、检察官以及行业内有影响力的律师讲课的比例,尤其应利用好我市律师已有资源,发动资深律师多做分享和授课,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3、要加强交流学习,应加强我市律所与省内乃至国内外大所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也要市内律所之间的沟通交流;4、要丰富培训形式,除开展讲座、沙龙等外,也可以考虑线上授课,如利用律协微信公众号发布培训视频、设立学习专栏等。
五、关于加强律师诚信教育建设及开发律所管理系统的意见建议
对于该议题,律所主任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意见:1、同意开发管理系统,研发各所具有共同性的模块,如案件在线审批(包括终端审批)、案件利益冲突审查等,同时留出端口由各律所自行开发对接。律协、律所、后勤人员的后台权限要相对分级保密、分级管理;2、部分律所主任认为各个律所需求不同,统一开发软件在使用上会有困难,故没有统一开发必要;3、部分律所主任认为应对行业内有具有开发意愿的律所进行鼓励扶持,分步开发。
六、关于律师对邮政速递收费方案的意见建议
对于该议题,律所主任主要有如下意见:1、同意邮政速递到付。可以一定程度上节约来往的时间和路费,但要考虑律所的管理,确保不漏收、不迟延签收;法院邮寄前需电话与律师确认是否需要邮寄;邮费要与市场价一致或更低。2、不同意邮政速递到付。送达是法院义务,邮费应该法院承担;邮递送达会导致律师的选择权丧失,导致被动。
七、关于发动律所组织律师参加工联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参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产品研发以及金融法律服务。
由市律协向与会人员介绍市司法局、市律协今年开展的有关律师的多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如成立律所行业工联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推动律师参与我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金融市场法律服务以及食药品法律服务等,并希望律所主任发动律师积极主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