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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公职律师受聘担任“合适成年人”

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益

 

    6月22日上午,我市公职律师担任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签约聘任仪式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司法局举行。市律协会长卢大文,理事封谟喜、吴让炜,以及秘书处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和市司法局局长李庆共同签订《关于公职律师担任合格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协议书》,并向首批受聘担任合适成年12名公职律师颁发了聘书。李庆局长指出在涉罪未成年人被批准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当法定代理人不到场或不宜到场等情形时,“律师家长”将担任合适成年人到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检司两家沟通合作、相互监督,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跨部门工作体系,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权利实现无缝衔接。”

 

公职律师可以在检察人员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协助办案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矫正,让失足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柔性和社会的关爱,将来顺利重归社会。

 

下一阶段,市律协将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拟采取相关措施,如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该建议得到了市司法局领导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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