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律师界代表委员有妙计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加速成型,我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一极,近年的经济发展以及人口增长呈现出一片大好势头。然而,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机动车普及率提升的速度和程度远远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预期,随之而来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汽车易买,车位难求”。
对此,我市律师界人大代表、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府作出如下分析:首先,机动车保有量与停车位数量差距悬殊,这成为困扰城市管理的焦点问题;其次,小区停车位不足,容易导致“抢车位”“随意停放”的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城市形象,还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如阻碍消防车进入、行人在机动车道通行;另外,由于“一位难求”,导致开发商在停车位的出售、出租等方面设定不少对业主不利的条件,引发了开发商与业主的矛盾。
为解决以上难题,王金府律师从四方面提出了建议:第一,增加车位的绝对数量,如鼓励小区引入立体停车场、小区周围路段增设分时段停车位等;第二,大力宣传“绿色出行”,引导群众降低对车位的需要;第三,将法律法规具体化,切实处理小区开发商处置停车位引发的纠纷问题;第四,科学管理,提高现有车位资源的利用效率。
我市律师界政协委员、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强则针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地方性立法、小区业主招投标以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等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首先,中山市虽处于大湾区的中心区域,但毕竟不是核心城市。完善中山的法治环境,也是筑巢引凤的举措。一方面,地方性立法要主动和周边的地市特别是广州、深圳接轨融合,尽量做到一体化;另一方面,一些先进的经验做法上,更要靠近香港澳门,尤其是经济发展、创新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的制定法成就可以作为参照和借鉴。
其次,对于小区业主招投标方面,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业主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往往出现无法可依的情形,主管部门在指导过程中也略显束手无策。为解决业委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就招投标方面的纠纷,张强律师建议中山市住建局针对这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立法,制定明确的法规。同时,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社区等担当起对积极参与业主大会的业主的前期法律培训工作,或专项向法律服务机构购买这方面的法律服务,从源头杜绝纠纷的产生。
张强律师还提出,要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机制,提升工程咨询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从而创新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