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援律师全力维护在案初中生“考试权”
6月20至22日是一年一度的中考时间。值得欣慰的是,两个月前因涉嫌抢劫罪被羁押的初中毕业生陈某,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帮助下,顺利地参加今年的中考考试。
陈某是我市某中学的初三学生。2018年4月初,因看不惯本校低年级学生许某骑车很“拉风”,受他人怂恿,涉嫌伙同其他学校学生及部分社会小青年对许某实施抢劫。随后案发,陈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羁押。
市法援处指派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风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曾律师了解到陈某为初三毕业生,即将迎来中考的体育考试,根据市教体局考试方案,中考体育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份,考生体育成绩计入中考科目总分,中考也将在6月份进行等实际情况;认为如果陈某被长期羁押,则意味着将无法正常参加今年的中考,其参加义务教育阶段考试的“考试权”或许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时间紧急,刻不容缓,曾律师一方面迅速与办案机关取得联系,提出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应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是否必须对陈某采取羁押措施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另一方面积极与陈某监护人、市教体局积极沟通,为陈某申请取保候审,了解体育补考和文化课中考等政策和程序等。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在5月份成功帮助陈某办理取保候审、体育补考。陈某及其家属对法援律师的努力尽责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