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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中山律师换个姿势来“过节”

 

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要求,我市律师积极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我市律师参与“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

12月2日上午,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共同主办的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 共享平安中山”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广东省法治宣传周”活动在市全民健身广场举行。

活动中,我市律师通过派发宣传资料、解答咨询、开展有奖问答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知识。

 

宇之所联合西区司法所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2月4日,广东宇之律师事务所联同西区司法所,在天悦城广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为了办好次法制宣传活动,宇之所专门编印了“学习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宣传手册,并对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讨。当天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吸引了众多居民参加,共接待群众咨询80派发法律知识宣传手册200多套,还有近百名居民在“学习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巨大横幅上签名支持并拍照留念活动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凯行所律师参加“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12月4日下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于在广东广播电视台召开。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志强作为“2018广东法治宣传进基层宣传团”成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启动仪式通过“释法+讲法+读法”节目形式演绎,让劳动者与在校大学生分享自己的普法故事,让全体观众一起诵读《中华人民国和国宪法》条文节选,并以“电视+网络直播”形式传播。此外,朱志强律师还与宣传团其他成员上台发表自己的普法宣言:“普法点线面、依靠你我他”“普法,是每一位律师的社会责任”。

 

香山所律师参加小榄镇法治广东宣传周活动

12月4日,小榄镇举办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集中宣传活动。小榄镇各职能部门在现场摆摊设点,通过业务咨询、有奖问答、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将其职能和办事流程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香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金娥参与法律咨询活动,就群众较为关注的劳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道路交通事故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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