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Service guide

首页 > 办事指南

五、律师执业证书补证、换证办事指南

 

 

 

来源于:中山市律师协会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2号)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19号)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司办[2014]94号)

 

 材   料   目   录

 

 

原件

复印件

1

律师执业证书补换发申请表

2

 

2

律师执业证

1

 

3

大一寸(非制服)蓝底正式面彩色相片

1

 

4

在省级以上报刊登遗失声明

2

 

注:1、上述需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格式,所有材料都应当由申请人签名和填写提交日期;2、提交的材料都应当是原件(明确规定提交复印件的除外);3、其他单位和人员均不得在材料上签名盖章或作其他改动;4、提交材料有有效期限的,应在申请材料受理和审核期间内有效;5、提交材料前,必须登陆广东律师管理在线http://www.gdlawyer.gov.cn/上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材料和纸质材料信息必须一致,并把业务申请编号写在申请表中的右上角;6、如执业证属被盗被抢的提交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属被盗被抢以外原因的提交律师所出具的证明。7、登报要求: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发证机关指定的网站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材料目录表下载

发布日期:2014年8月22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Copyright © 中山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21395号